首页 > 资讯中心 > 新闻动态 >正文

“九个严禁”!区纪检监察工委印发疫情防控纪律要求

2022-11-25   


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、区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,压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,切实强化纪律保障,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实落细,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通知如下。



一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不坚决、不到位,做选择、搞变通、打折扣。


二、严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敷衍塞责、消极应付,等待观望、推诿扯皮,表态多调门高、行动少落实差。


三、严禁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不积极配合防疫检测、流调排查、信息登记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。



四、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里不一、弄虚作假,瞒报、谎报、漏报、迟报、错报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。



五、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阵退缩、推诿扯皮,敷衍塞责、消极应付,玩忽职守、失职渎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。


六、严禁贪污、挪用、截留、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,或在调配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、优亲厚友、挥霍浪费等行为。



七、严禁漠视群众利益,对群众医疗救治、生活物资保障等合理诉求置若罔闻、听之任之。



八、严禁在对外发布信息时擅作主张、添油加醋、与上级要求不一致,在微信、抖音等社交平台擅自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小道信息、不当言论,以及泄露工作信息。



九、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、聚会等聚集性活动。

各乡镇党委,区直各部门、双管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,教育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守疫情防控纪律规定。区纪检监察工委将聚焦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,紧盯“九个严禁”纪律要求强化监督,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问题,一律从快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,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,为我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



鄂州临空集团有限公司      鄂ICP备2020016856号-1
地址: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:027-60670111